正文 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9万元: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四项违法行为类型 搜狐快讯 V管理员 /2025-05-09 18:41:57/12阅读/0评论 0509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5月09日,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,请留言反馈! 1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四项违法行为类型,被警告,并罚款690000元。违法行为类型如下: 1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 2.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; 3.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; 4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 杨某东(时任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)对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被罚款15000元。